政务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告
 
大学毕业生到成都市入户程序
www.chengdu.gov.cn   2006-06-07   来源:成都市人事局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网友评论16〗〖进入论坛〗〖推荐〗〖关闭

    一、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学(含大专)毕业生、户口保留在学校两年的往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含大专)在成都市范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后,凭就读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五联单,然后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先入户再就业,不需以上材料和手续可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入户。

    二、国家认可学历的成人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五大生)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者应先将户口从学校迁回原籍后,凭《劳动合同》和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档案调(转)入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后,再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户口未从原籍转入学校者,可凭《劳动合同》直接将档案从学校转入成都市人才中心(可密封自带)办理有关手续后,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并由接收(聘用)单位签属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并按规定办理入户。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不受学历的限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毕业时间的限制(往届大专毕业生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者方可办理入户),办理程序与第二条相同。《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入户登记表》。

    咨询电话:62811133  62811144
    详情查询www.rc114.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

    相关附件:

    1.大学生毕业入户程序
    2.《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五联单
    3.《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
    4.《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入户登记表》


姓名: 密码: 
注意事项: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成都公众信息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打印本稿】【网友评论16】【进入论坛】【推荐】【关闭
    请您注意
成都公众信息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或成都公众信息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成都公众信息网编辑部,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成都公众信息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动态 | 网友建议 | 网站导航 | 网站帮助 | 网站评论汇编 | 网站留言汇编 | 政府网站简报 | 数据统计
主办:成都市人民政府 承办:成都市信息化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成都市经济信息中心
主编信箱:editor@chengdu.gov.cn 联系电话:86-28-87763494 传真:86-28-87790665 ©2001-2009蜀ICP备050033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