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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冠肺防指〔2021〕54号
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现就全市重点场所全面推广应用“四川天府健康通”场所码(以下简称场所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场所范围主要包括医疗机构、监所、民政服务机构、校园等重点社会服务管理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 餐饮等重点商贸场所,会展、旅游、文化娱乐、体育、酒店等重点服务业场所,场站码头、公园等重点公共场所及社区、小区等其他场所。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指导重点场所管理方通过天府通办、微信、支付宝进入“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场所码。
三、重点场所要在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引导、监督扫码进入,并辅助无操作条件人员登记后进入。
四、所有进入重点场所的人员须配合扫码。对强行进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四川天府健康通”收集的个人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不得用于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以外的用途。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26日